为切实落实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开宜州外出过年、旅游等活动的教职工,特别是有过湖北停留经历或有与来自武汉人员接触史的教职员工,暂缓返回学校,具体可以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已返校人员,要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汇总报学校防控办值班室,并自行隔离14天无相关症状后,方能外出活动。
二、2020年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前,所有离校回乡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返回学校。2020年2月9日之后是否可以回校,学校另行通知。原计划在这期间组织学生开展的一些集训活动暂停实施。
三、关闭学校图书馆、体育馆(场)、食堂等一切公共场馆,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禁止校外人员在校内锻炼、散步或开展其他文体活动。
五、严禁在校园公共场所遛狗和其他宠物。
六、校外人员(直系亲属除外)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实办事需要进校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做好实名登记。校内人员请配带校徽出入校门。
七、值班人员、门卫要求佩戴口罩。
八、全体师生员工务必要做好卫生防护,勤洗手,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众场合活动。要遵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居家管理相关要求,加强防护,减少外出,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九、密切关注自身有无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如发现相关症状,务必第一时间戴口罩到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治疗,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十、校卫生所要妥善安排好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对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的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对发现的需要报告的情况,务必按照上级卫生部门要求第一时间报告。
请师生员工相互转告!
河池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