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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编辑:吴海娇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量:

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1月25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专项巡视工作。2021年3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向河池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学校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收到成效。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学校党委当天下午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被巡视单位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

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学校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和工作督查组,负责落实各项整改情况。学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5次征求各二级单位、部门,以及部分师生代表意见,研究制定了学校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任务分解表。

(三)加强工作统筹,强化政治担当

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表》,将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33个具体问题,逐项自查,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制定了12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具体到人,具体到事,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学校党委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学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进行谈心谈话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深挖思想根源,深化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反思巡视反馈的问题,正视不足、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对症下药,坚定整改决心,坚决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四)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整改

学校党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职责和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直接谋划、直接部署、直接指导、直接调度、直接推动,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党委班子抓起,从党委常委自身做起,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带领并督促全校坚决落实整改任务。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牵头抓23项具体整改任务,全力抓整改工作落实。集中整改阶段内,学校党委先后召开12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126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13项,基本完成了11项,正在推进整改2项,制定或修订完善了67项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重要论述不到位,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有差距”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中心组学习计划性紧迫感不强”的问题。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与方案。学校党委认真梳理了2019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理论学习文件,查缺补漏,制定学校党委补学计划,结合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增加补学,已完成学习任务;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2021年理论学习安排》,并已按学习安排完成9次学习活动。

(2)针对“中心组成员学习不积极不深入”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河池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学习发言交流质量和考勤及出勤通报和提醒,截至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完成的9次学习中平均签到率达到93%以上,对由于出差未能按时参加学习会的同志已安排及时补学,对上半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下半年继续加强学习要求和考勤督查工作;二是严格学习工作纪律。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均制定学习方案,严格履行学习考勤签到制度,要求与会者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主题发言同志结合学习主题联系实际撰写发言提纲等。

(3)针对“班子成员督促指导学习不得力”的问题,一是出台了《河池学院二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了《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二级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二级党委理论学习和党支部的学习指导和监督。安排学校党委领导和党委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到二级党委开展巡听旁听工作2次,上半年已完成对13个二级学院的巡听旁听,6月中旬开展了上半年工作督查和通报;二是实行学校领导班子不定期到联系二级学院指导工作的制度,对学校领导班子下二级党委指导工作质量进行督查和解决实际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2.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足”的问题

(1)针对“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的学用结合,注重学习质量,把理论学习用到指导具体工作。如用新发展理念指导编写学校“十四五”规划;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制定并推进落实学校“五个单元”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学校办学条件改善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和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担当实干的工作。制定实施了《河池学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学用结合研讨活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深入15个二级党委开展宣讲和学用结合调研指导工作,围绕二级学院科学发展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为群众办实事意见,共收集134条意见和建议;二是学校党委立足学校实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逐一进行了研究与调整:一是确立了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的九大目标:立德树人有新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学科专业建设有新格局、人才培养水平有新提升、科研与社会服务有新成就、办学条件建设呈现新面貌、内部治理现代化迈开新步伐、文化传承与创新有新担当、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拓展新局面。二是确立了“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的“三大工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程、新校区建设工程。学校已印发《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学校目前正根据党委建议制定“十四五”规划,经教代会通过后,学校将对相关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针对“学校‘十三五’规划部分目标没有完成”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新增了4个专业;印发了《河池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申报工作,加大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力度。制定了《河池学院大类招生试点工作方案》,从2021年7月开始,推进了6个专业按两个大类的招生工作;认真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及落实工作。先后组织召开10次学校“十四五”规划研讨会,学校有关领导分别带队,先后赴区内外兄弟院校开展专题调研5次,深入校内二级单位开展调研15次,起草组单独征集有关部门和有关同志的意见建议30余次,开展书面意见征集3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立德树人、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九项内容作为学校今后几年奋斗目标。学校党委“十四五规划建议稿”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有3个学科达到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2026年具备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召开了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校内论证会,已确定重点学科5个;二是针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不达标;创新团队、广西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核心期刊等不达标”的问题。修订了《河池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河池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制定了《河池学院学科建设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资助办法(试行)》。编制的2021年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任务书中,将科研目标、科研项目数和科研成果(含论文)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大项目办公室建立了合作关系。目前,双方已达成建设“一带一路自然资源研究中心”的共识,并正在积极筹划,拟于2021年底揭牌成立。建立了“河池学院桂西北红水河流域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等四个研究中心创新团队,编制了《河池学院校级研究中心年度建设任务书的通知》,完成了四个研究中心2021年度建设任务书的工作;组建了河池学院科研服务地方建言献策行动团队5个,并于暑期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起草了《河池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完善教师到企业行业挂职学习机制,加大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力度,定期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印发了《河池学院教职工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选派标准、选派方法及管理考核要求、福利待遇;印发了《河池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修订)》,认定高级“双师双能型”教师8人、中级“双师双能型”教师36人;将企业挂职锻炼纳入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认定管理及职称评审条件中,加大培养力度;四是加大博士培养支持力度,完善博士培养机制。印发《河池学院选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加大博士培养激励力度。截至2021年10月已选送16名教师外出读博。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莱佛士大学等高校签署联合培养博士人才协议;五是组织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印发了《河池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河池学院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2021年职称申报动员会暨职称评审系统填报培训会,部署年度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印发了《河池学院对部分职业领域通过考试取得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聘任的实施意见》,鼓励多种形式提升专业技术职务,完成新闻、出版、翻译、工程等系列职称校内推荐评审并提交上级评审会;六是完善学校基层组织构建,印发了《河池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申报高水平教学团队奠定基础;七是加强硕士生导师培养,在原来兼职硕导基础上,根据广西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教师申报新一轮兼职硕导,我校有22名教师申报新一轮兼职硕导;八是扩大办学规模,2021年招生4800多人,9月新生报到后,学校在校生全日制学生已达到15900多人;九是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河池学院教学成果奖中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二级学院老师积极中报,共有23项成果参加校级评审,共评出21项成果为河池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推荐7项特等奖成果参加2021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其中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

(3)针对“学校对国家高等教育新政策、新理念理解不透”的问题。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和系统观念,全面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二是出台了《关于印发〈河池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完成了学校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发展规划,申报了自治区级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3项,广西现代蚕桑丝绸产业学院获得立项;三是印发了《河池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成立了大学英语教学中心、公共体育教学中心、公共艺术教学中心等基层教学组织;四是持续强化培训工作,提高教学管理人员与专任教师对国家高等教育新政策、新理念的理解。组织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生物科学全体教师、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2021年全区高校师范专业认证在线会议;组织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务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全区首届教材工作会议和一流课程申报与建设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区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落地视频培训会等;五是启动新一轮卓越写作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新一轮创意写作人才培养工作;六是打造富有地方性、应用型特色的课程,2021年3月正式印制《2020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了富有地方性、应用型特色的课程,同时组织各专业开展教学大纲修订,已编制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七是积极推进全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全面启动汉语言文学专业认证整改与生物科学专业认证工作。

3.关于“提升办学水平和层次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以本为本’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学校办学资源与经费向本科人才培养聚集,已经全面落实100%的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二是出台了《教学奖励性绩效管理办法》《河池学院教学奖励性绩效实施细则》,激励广大教师把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主动担当人才培养使命;三是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优化师资队伍,围绕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打造高水平成果。“新工科”背景下虚拟仿真技术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的应用等4个项目获得2021年国家教育部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立项;四是举全校之力加快硕士学位点建设,力争在2026年具备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学校党委关于《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明确了到2025年,有3个学科达到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条件,2026年具备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五是积极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努力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围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2021-2024年广西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相继召开了专项工作推进会、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委员会及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新一轮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校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申报和建设工作,我校已获硕士立项建设单位(B类)。学校认真对照硕士单位立项建设国家标准,扎实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力争五大核心指标年度达标,2026年学校力争达到国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的标准和条件,3个学位授权点达到国家审核的标准和条件。

(2)针对“办学条件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与河池市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自治区教育厅的支持,立项建设学校金山湖新校区。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勘察设计,计划于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二是学校进一步加强图书建设与管理,加大图书采购的经费投入。同时,学校通过采取与宜州区图书馆等建立互借联盟,动员社会力量捐赠图书的形式,确保每年生均增长量4册,每年新增5.4万册左右。

(3)针对“师资力量总体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宣传力度,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组织二级学院参与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招聘。在学校官网、“中国博士人才网”、“中研博硕英才网”上发布我校2021年人才招聘计划;组织二级学院赴哈尔滨、长春、沈阳、成都、重庆、广州、西安、北京等地的985或211高校参加重点领域紧缺人才专场招聘会,共24场次;截至目前,参加二级学院线上16场,线下53场面试;目前已确定入职5名博士、82名硕士;二是充分发挥国家人才共享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国家教育部对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列入了教育部银龄教师支持计划。目前,已经入校北京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大学、西南大学、中南大学、广西大学等一流(高水平)大学银龄教师(专家)18位;三是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河池学院选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的通知》,加大博士培养激励力度,完善博士培养机制,2021年选送15名教师外出读博。印发了《河池学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做好优秀毕业生留校和学历提升工作,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资源储备;四是引导二级学院做好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出台了《河池学院对部分职业领域通过考试取得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聘任的实施意见》,引导青年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

(4)针对“课程数量偏少”的问题。一是加大网络优质课程资源的共享力度,通过与超星尔雅、智慧树等大型教学资源平台加强合作,引进、使用网络课程190门以上,尽最大努力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二是加强校本网络课程建设,积极推送已经建好的15门课程在线上推广使用。同时,已启动新一轮学校自建网络课程建设,立项新建课程9门,力争在年底基本完成本轮课程项目的建设任务,不断丰富学校课程资源;三是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建好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立项建设校级一流课程50门,较大面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获得感。

(5)针对“一流学科创建效果差”的问题。一是加大一流学科建设点的人才引进力度,开通一流学科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积极拓展渠道招聘人才,加强与应聘博士的交流与对接。2021年,中国语言文学一流学科引进博士1人,自己培养博士1人。印发了《河池学院学科建设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资助办法(试行)》;二是提高一流学科建设点社会服务能力。截止10月份,一流学科团队教师收集并系统整理了凤山官话及其口头文化歌谣、故事汇编成册,多位教师对桂西北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了整理与研究,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语言景观调查研究”项目,助力于广西方言数据库建设和文化保护传承。并结合地方文化积极申报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课题4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国家民委课题2项、国家哲社课题5项、国家语委课题1项;三是开展承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截止10月份,已举办7场学术讲座;四是制定一流学科专项工作激励机制,并切实推进落实。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河池学院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深化一流学科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河池学院高层次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河池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和考核办法(修订)》,14名博士和教授填写了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书;印发了《河池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项目申报通知》,目前共有6人申报了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制定了《河池学院学科建设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资助办法(试行)》、《河池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及《河池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推动一流学科多出科研成果;五是完成了中国语言文学一流学科(培育)项目建设终期评估工作,经专家论证,上报了《河池学院实施广西一流学科(含培育)项目建设终期评估自评报告》;六是开展了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服务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等新申报条件,学校充分整合资源,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定,已组织“生物与医药”和“电子信息”两个学科申报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

(6)针对“培育硕士点聚焦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完成了河池学院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项目年度任务书的上报工作;二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2024年广西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论证,完成了河池学院2021—2024年新一轮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材料上报工作;三是把引人计划指标具体划分落实到年度和学院、出台了《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的通知》;四是制定了《河池学院学科建设教师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资助办法(试行)》、《河池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河池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系列管理制度,加大学科建设的制度化力度;五是将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工程加以推进实施,正在修订“十四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六是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广西2021—2025年立项建设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的通知》,我校获批新一轮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并按要求完成了《河池学院2021-2025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

(7)针对“适应地方发展需要改造专业迟缓”的问题。一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课程体系。印发了《2020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二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应用型专业建设。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我校2021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撤销和增加的专业进行讨论和论证;三是坚持在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中深化红色文化教育,以此带动其他专业课程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学校党委书记亲自抓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推动《动物学》成为课程思政建设的典范。学校遴选了25门课程作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并对建设成果进行了展示;四是在《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制定学校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把国家引导高校应用转型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落实到学校“十四五”规划中,在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条目中明确应用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与实施路径,并把康养学科建设纳入建设中,组织举办了康养旅游及旅游管理专业建设研讨会;五是开展学术专著的资助工作,《声乐钢琴艺术指导概论》等8部专著获得了第一批资助;六是实施科技特派员工作,2021年—2022年派遣5名乡村科技特派员前往罗城县、都安县、宜州区、忻城县等地服务农村农业产业,解决河池、来宾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问题;联合河池农校进行柑橘病虫害防治,持续提供耘眼AI农技云平台柑橘病虫害和管护,现场培训多次;七是做好桂西北红水河流域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等校级平台建设,已出版《大风起兮云飞扬-来自河池市脱贫攻坚的报告》和《凤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已完成《河池扶贫史》编审工作,待出版社出版;八是挥好科研平台的作用,服务地方特色农业发展。学校科技人员大力推广种桑养蚕的科技应用,已经形成了忻城模式之——六纳模式和上浪模式,解决技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这两种模式的逐步完善和智慧蚕业云平台,初步解决了制约忻城甚至广西蚕桑发展的瓶颈问题。充分依托地方产业,做大做深价值产业链,聚焦河池自然禀赋和自然优势,着重打磨好现代蚕桑产业学院、生物医药产业学院、广西现代蚕桑丝绸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了河池学院忻城桑蚕产业研究院、提升桑蚕产业的上浪模式和六纳模式水平,联合了广西时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茧丝绸行业协会、广西嘉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恒业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林胜堂蚕具有限公司、广西成电智能制造产业技术有限公司 共同申报现代产业学院,并于2021年9月17日,获得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广西现代蚕桑丝绸产业学院”。

(二)关于“领导责任落而不实,意识形态问题频发”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实”的问题

(1)针对“党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校党委政治敏感性不够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上轮巡视发现的意识形态问题重视不够,日常排查、分析研判和教育疏导不实不细,防范措施不得力,警示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2021年以来,学校前后7次开会专题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问题;二是学校出台《河池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违反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落实学校党委、部门、二级学院的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排查、研判机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三是开展全校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印发《河池学院2021年开展意识形态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和《河池学院2021年下半年意识形态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条落实,开展2次全校意识形态警示教育大会,实现师生警示教育全覆盖。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深刻剖析,谈思想认识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召开2021年意识形态暨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进一步明确学校意识形态“五级管理”责任,定期开展排查研判和督查通报。

(3)针对“阵地管控漏洞多”的问题。制定落实《河池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学校层面落实了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单位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二级单位落实了二级单位、系部、教研室、党支部、班级的意识形态责任。同时出台了《河池学院教学管理、教材教辅管理意识形态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池学院加强学报阵地管理实施办法》《河池学院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河池学院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机制》等阵地管控制度,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责任。

2.关于“思政教育课程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重视不够,学校党委专题研究思政工作和思政课建设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政课建设制度》并推进落实,2021年上半年召开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政课程建设专题研究会议,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对上半年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通报;二是认真落实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制度,出台《河池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落实责任部门任务,强化工作实效,2021年上半年召开“三全育人”工作推进会,对“三全育人”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三是严格落实《学生信息反馈制度》,执行辅导员到学生公寓值班。2021年上半年,组织辅导员到学生宿舍走访90多次;四是按照师生比为1:200的标准选配辅导员,确保辅导员教师队伍人员充足;按照专职思政课教师1:350标准,配齐思政课教师。设立思政课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奖励性岗位津贴,并足额发放到位。

(2)针对“领导示范作用不强”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制定完善《河池学院校级领导班子上讲台讲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讲授思政课工作制度。从4月份下旬开始,学校党委常委班子成员到所联系的二级学院上“形势与政策”课;二是深化落实学校领导担任班主任制度。修订实施了《河池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及《河池学院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目前,我校360个班级全部配备班主任,9位校领导联系1个班级并担任该班的班主任,确保学校领导深入课堂、班会、宿舍、学生活动,做好对学生思想政治的引导和管理工作;三是坚持校领导带头上党课制度。从今年4月份开始,学校党委领导到所在党支部和二级党委开展上党课和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学校党委成立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宣讲团,已完成15个二级党委的宣讲活动,覆盖全校党员师生。四是加强学生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河池学院2020—2021学年度春季学期主题班会活动的通知》,确定了《主题班会实施方案》,坚持“每月一主题”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通过“公开班会”的形式,督促辅导员、班主任认真组织主题班会,加强辅导员、班主任之间的沟通交流。

(3)针对“思政教育研究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思政课题研究,在校级课题科研申报指南中,设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专项项目。在上轮校级课题科研申报指南中已设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专项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思政课题项目立项的支持。同时,加强对申报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的指导。2021年组织申报获得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项目1项,获得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项目8项;二是加强思政课程的高水平建设和研究,在2021年《河池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将5门思政课程全部列为2021年校级一流课程,开展教学改革;三是推动辅导员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河池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辅导员沙龙活动的通知》,为辅导员构筑一个开放性、研究性、学术性的交流平台,提升辅导员队伍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截止目前,辅导员沙龙已开展了6期。

3.关于“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站位不高、态度不鲜明”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上级要求不够坚决。”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意识形态相关文件,参照制定《河池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及违反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河池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责实施办法》等制度,完善《河池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落细落实和督查问责;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考核。

(2)针对“学校对个别涉意识形态问题的教师处理轻描淡写,对所有涉事人员后续思想转变等情况不了解、不掌握”的问题。一是学校领导亲自带队到河池市政法委协调案件处理工作,并在学校成立专项工作组,重新梳理案件问题线索,立案并对相关涉事人员分别给予党纪处理和行政处理,对责任单位和其他人员进行问责,责令相关单位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学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意识形态工作沟通、研判,积极开展对涉事人员的教育转化,时时掌握涉事人员后续思想转变情况;三是学校召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学校实际,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责任部门。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出发,聚焦当前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并进行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各二级党委结合2020年民主生活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题剖析,做到举一反三,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四是学校党委组织涉事学院针对意识形态问题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定期排查、专题研判,制定学校和二级学院的相关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列出责任清单,强化监督管理。

(3)针对“学校个别教师在教学中涉意识形态问题的教学事件,学校党委定性不当、处置不力”的问题。一是学校党委重新组织力量对事件的调查材料进行梳理,逐件分析研判,坚持从政治上找原因,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看担当,重新启动了对相关教师的问责工作,立案2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人、诫勉1人,责成2个二级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确保对涉事教师和责任单位的问责见底清零;二是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系列警示教育,加强对涉事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与督查。三是学校教务部门制定课堂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督查,落实学院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每周开展常态化教学巡查制度,发挥学生信息员对教学环节意识形态的常态化监督。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以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照中央和自治区新精神新要求,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为遵循,修订出台了《河池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二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印发了《河池学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三是开展职员制调查,研究制定职员制改革配套管理办法。出台了《河池学院关于实行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制实施办法》、《河池学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四是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2.关于“选人用人发扬民主不够”的问题

针对“校党委会研究人事问题,有时坚持末位表态制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有较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适应我校改革发展要求的处级领导干部队伍,出台了《河池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选拔任用条件”,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等要求;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干部监督机制,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出台了《河池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如实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形成和保管以干部考察文书档案为基础的有关资料,客观反映选人用人全过程和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三是修订了《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制定了党委常委会议事程序,进一步明确末位表态有关具体事项;四是修订完善《河池学院二级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河池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制定了二级党委会议议事程序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仪式程序,进一步明确末位表态有关具体事项,规范二级党委议事程序。

3.关于“一些重要岗位和领导干部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

针对“一些重要岗位和领导干部调整过于频繁”的问题。修订出台了《河池学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处级领导干部交流的对象、资格条件和时间等。《暂行办法》规定:“干部交流由学校党委及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

4.关于“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的问题

针对“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完善人才稳定机制,设立河池学院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建立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开展领导关心高层次人才活动,出台《河池学院校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办法(试行)》,建立校领导走访慰问教师常态化机制,畅通学校与人才交流渠道,扎实推进稳定人才工作;二是搭建人才事业平台,让想干事、能干事的老师有舞台,出台了《河池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和考核办法(修订)》,强化科学化考核,让高层次人才把主要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设立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科研扶持力度;三是开展2021年高层次人才认定,新认定高层次人才7名;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及激励措施,印发《河池学院选送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加强对博士人才培养的激励力度;五是开展新一轮“双师双能型”教师的申报认定,出台《河池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修订)》《河池学院教职工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将企业挂职锻炼纳入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与认定管理中,完善教师到企业行业挂职学习有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双师双能”型、应用型教师培养力度;六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出台了《河池学院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各项规定。坚持优者上,对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或艰苦岗位、实绩突出的干部,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表现突出的干部,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的干部,年度考核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在下一级党政正职岗位上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特别突出的优秀干部,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破格提拔的有关规定,直接提拔担任上一级党政正职;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单位或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重点考虑。

(四)关于“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群众认可度低”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管党治党工作仍然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工作,扎实开好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会前对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会中出现主题跑偏、内容不聚焦、批评“辣味”不够等情况时,会议主持人要及时叫停,督促纠正。在3月12日召开的意识形态工作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4月30日上午召开2021年度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以“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得到改变,批评有“辣味”,问题有针对性;二是委派学校纪委委员列席各二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14个问题,要求相关二级党委立行立改,确保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2)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学校党委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照管理,从严审批出国(境)情况,加强干部日常监督,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照管理,从严审批出国(境)情况,修订出台了《河池学院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

(3)针对“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严不实”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我校组织学校领导及全校党政群团处级干部召开我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培训会议,也对二级学院、教辅单位及后备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个人事项报告培训工作,对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个人事项查核。

(4)针对“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业务学习纳入校院两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专题培训内容,抓好学习培训。学校纪委在2021年上半年纪检监察业务集中培训中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业务学习纳入专题培训内容,组织校院两级纪检干部开展了全员培训。派出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检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班7人次,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二是重新梳理2015年以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加强对问题线索使用四类处置方式的分析研判,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以干代训”、“以案代训”,组织纪检干部对2015年以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再梳理,对存在的3个遗留问题立行立改,提高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三是全面启动开展校内巡察,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制定《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4)》,扎实推进校内巡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四是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探索,学校党委印发《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河池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纪实工作办法(试行)》,制作“四种形态”纪实手册,对“四种形态”的运用实行常态管理、定期监督、量化考核。2021年上半年,学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岗位干部提醒谈话20人次,对二级部门领导班子提醒约谈4个;运用第二种形态立案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诫勉1人,立案审查件数比2020年提高了100%。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仍然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委聚焦党建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切实增强“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谋划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了河池学院2020年度二级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

(2)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滞后”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党支部达标创优工作,研究出台2021年的相关方案及时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各二级党委学习《广西高校党支部“创优争星”工程实施方案》《全区高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全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出台《河池学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和《河池学院加快推进在低年级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措施》,推进党支部达标创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共召开2次河池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负责人审核发展党员材料的要点等;二是深化拓展党支部星级化管理,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聚力”。把星级党支部的申报纳入二级党委的考核指标体系,按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既定的比例要求二级党委高质量申报星级党支部,及时做好我校星级党支部动态调整工作,建立星级党支部复核结果台账;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教师党支部建设,促进教师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印发了《河池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和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做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工作,加强对支部书记的培训,提升支部书记履职尽责能力。

3.关于“整改效果群众认可度低”的问题

针对“部分干部对整改结果有意见,对整改成效提出异议”的问题。一是加大整改工作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员工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巡视整改和学校正在推进的各项工作。学校于5月建立了“河池学院校务公开微信群”,截止目前,共通报了30多项学校的重要工作;二是学校修订完善了《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暂行办法(修订)》《河池学院校务公开工作办法(修订)》,进一步加大校务公开力度;三是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向师生员工征求学校发展意见,通报学校相关工作。学校规划处召开学校发展调研座谈会15次;组织部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18次;宣传部到学校13个二级学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整改调研各一次;人事处分别召开高层次人才、青年教师人才工作座谈会各1次;教务处召开提升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改革座谈会15次;工会通过学校OA系统征求向师生征求学校新校区建设意见1次;学校党委组成了18个巡视整改督查组,到学校各二级单位通报巡视整改情况,督促推进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要求,持续发力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不断抓好后续整改。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正在整改的13项任务(基本完成11项,未完成2项)紧盯不放,防止前紧后松,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反馈,确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全部清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继续巩固整改成果,让巡视整改成果得到进一步的拓展和延伸,让巡视成果惠及师生,惠及学校发展。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学校党委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党委书记始终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加强对巡视整改落实的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锲而不舍、常抓不懈,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适时开展自查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

(三)进一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立足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将整改落实同做好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深化整改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担当作为、善作善成,有力推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进程。要建章立制、常抓不懈,提升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要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学校党委将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办学治校的长效机制。要聚焦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重要事项,把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监督和问责,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执行,使制度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向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广大师生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8-3141174;通讯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邮编546300;电子邮箱:hcxybgs@hcnu.edu.cn

                                                                   中共河池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