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校园

关于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执行情况进行排查的通知

来源: 编辑:肖佳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30 浏览量:

各二级党委:

根据《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廉洁校园建设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22〕32号)、《河池学院关于推动落实〈关于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校党发〔2022〕84号)等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二级党委

二、排查时间范围: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

三、排查内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参与决策人员范围,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决策事项的合规合法性。

四、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党委要对照《关于印发〈河池学院二级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校党发〔2021〕85号)和《关于印发〈河池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校党发〔2021〕84号)等精神,对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范围事项进行逐一排查,重点围绕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排查是否按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是否执行议事决策纪律要求,是否开展议事决策过程的监督检查等。

(二)各二级党委要在党委主要负责人直接组织下,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排查,如实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排查表》。各党委要召开会议,专题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三)请各二级党委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把附件的纸质版(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和“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的会议记录复印件交到学校办公室,附件电子版请发到hcxybgs@hcnu.edu.cn信箱。

五、学校层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由学校办公室商学校纪委办、机关党委参照本通知要求牵头组织进行排查。

附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排查表


中国共产党河池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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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河池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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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排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 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序号

2021年以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采用的会议类别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其他)

主持人

参与决策人员

主持人是否末位表态

表决形式

表决结果

决策事项的合规合法性依据

决策事项执行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备注

应到人员

实到人员































































































































表格不够请自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