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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上午,教务处组织我校13个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在明德楼305会议室召开本学期教务工作交流会。
会上,教务处副处长王妍妮、学籍科科长刘新芳前后对《河池学院补考、补修及重修管理规定》、《河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等新修改的文件进行解读,并布置了下阶段重要工作。最后,与会人员对日前重点、难点工作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和积极讨论。
会议的召开,为规范教务管理奠定了基础,更好地理顺了下一步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管理水平。(教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