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有序开展。当前,正是阻断疫情扩散蔓延的关键时期,根据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以及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各方面、各环节的防控措施都在进一步加强,为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现就我校进一步依靠教职员工,从严从实从细从快筑牢疫情防控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员工(包括在职、离退休、外聘、外籍等各类人员,以下同)中,目前居家(包括探亲、访友等)在河池市(11个县、区)辖区外的,2020年2月24日之前不要返校,可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居家在河池市(11个县、区)辖区内的教职员工,没有特殊情况,倡议近期不要返校,确实需要返校的,须自驾车返回,禁止乘座公共交通工具返校。1月20日以来已经从市外其他地区返回的教职员工一律实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请广大教职员工务必遵守,并坚持每天把自身和相关人员体征情况报告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如遇生活保障困难,可寻求所在社区(小区)或所在校内单位(部门)帮助,校内各单位要做好服务保障。
2.“基础信息全摸清,动态信息全掌握”是防控工作的基础。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全面准确摸排教职员工出行情况、接触情况和健康情况,根据疫情发展,还可能出现不同统计口径的多次摸排,各单位(部门)、各位教职员工要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耐心、真实报送有关情况,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填报安排和服务。教职员工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人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宜州区指定的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将就诊后情况及时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告。
3.学校将严格管控校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学校锻炼、散步或开展其他文娱活动。学校实行持证出入校门制度,并对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测监测。学校除防控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外,学校关闭图书馆、体育馆(场)、食堂等一切公共场馆,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公共场所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关闭政策。各单位寒假值班转为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安排工作人员力量,在确保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防控、防控体系政令畅通的前提下,提倡网上办公,需要到现场的必须到现场,且佩戴口罩做好防护。保卫处要安排调度安保力量,加强对办公楼宇的治安、消防安全巡逻。
4.教职员工要增强高校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无论是在校内和校外居住,都要和家人遵守所在社区和住宅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安排,以实际行动做防控表率,做卫生健康文明的传播者;要关心关爱学生健康,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教育关怀引导,通过网络指导学生学习,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提前返校。
5.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组,疫情防控、医疗救助及专家组,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组,宣传组,组织纪律保障组,督查组等七个工作组。负责学校校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教职员工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加强沟通,也可通过学校总值班室反映,电话3141174。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病毒威胁每个人的健康,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防控举措不是人为制造麻烦,而是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学校各单位(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把单位督促检查与个人自觉相结合,要切实遵守学校的统一要求、部署和安排;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也将进一步紧密依靠广大师生员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在全校上下共同努力下,筑牢疫情防火墙,织密校园防护网,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本着对最广大教职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学校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对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同时,对不服从指挥、调遣、违反学校相关规定或者消极对抗的人员,将依规给予处分。
特此通知
河 池 学 院
2020年2月4日
────────────────────────────
河池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