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3号)和《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务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13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现就2024年科研助理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河池学院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奋踏实;
(三)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六)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须在2024年7月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优先录用我校重点群体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限报1个岗位,即日起接受报名,请于2024年8月6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2023660061@hcnu.edu.cn)。并注明“河池学院2024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附件2)和《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材料。
(4)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考核
学校科研团队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试与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与考核。
(三)拟聘人员的聘用
考试与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考核情况,从应聘者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经学校同意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期限
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项目需要,与拟聘人员协商一致后决定。
七、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合同用工。
(二)待遇标准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科研助理薪酬待遇原则上不高于我校非实名编制同等学力人员的单人年总收入,其中硕士研究生学校支付2万元/人·年,本科生学校支付1.6万元/人·年,总收入差额部分从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或与该平台相关的其他平台、科研项目支付,学校可以按临聘人员标准为科研助理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八、联系方式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谷老师,联系电话:17687484028
电子邮箱:2023660061@hcnu.edu.cn
附件1:河池学院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docx
附件3: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202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