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公务车驾驶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工作认真、原则性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性别:男性;年龄:40岁及以下;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车型:A1证,且具有驾驶A1车型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重大责任事故。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职称不限。
(五)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名并参加应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即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驾驶证、驾驶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复印件(面试时现场复核原件),发送到人事处招聘邮箱hcxyrczp@hcnu.edu.cn,抄送发到hcxybgs@hcnu.edu.cn。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时,在邮件主题注明“河池学院2024年招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或:无)+应聘公务车驾驶员”。
(三)资格核查
应聘人员资格核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及考察方式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考试与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与考核。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组织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可采取面谈、外调等形式。
(五)体检
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拟聘人员的聘用
考试与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应聘者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聘用意见,报人事处备案,学校审定。经学校同意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公务车驾驶员岗位为编外聘用工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
(二)工资待遇参照我校在编同级岗位人员计发,享受“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3148292,18378040475,联系人:黄老师。
人事处
联系电话:0778-3144681,联系人:覃老师。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3700。
附件1 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2024.doc
附件2 河池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2024.xls
河池学院人事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