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池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校政发〔2020〕165号)精神,经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2019届谢梓鑫、2021届唐雯雯、2022届覃丽华等8名、2023届袁鹤等63名普通本科毕业生修满了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中等及以上,满足我校普通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拟同意授予上述73名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现公示5天(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22年7月28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实训楼1314办公室)。
联系人:廖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778-3142339
附件:河池学院2023年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第二批).xlsx
河池学院
2023年7月24日